inflicts
常用用法
- inflict的基本意思是“使受苦”,即“予以(打擊)”“使遭受”“使承受”,引申可表示爲“処罸”“加刑”。
- inflict衹用作及物動詞,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,其後常與介詞on〔upon〕連用。
- inflict oneself的意思是“打擾某人”,其後也常接介詞on〔upon〕。 返回 inflicts
v. (動詞)
词语辨析
- inflict的意思是“使矇受(損失、災難),傷害,壞人受到應有的懲罸、報應”; 而afflict的意思是“某人不幸染上疾病”或“精神上遭受打擊”,其過去分詞常和介詞with連用。 返回 inflicts